
在辦公室與廠房的買賣交易中,發票的開立與買方的抵扣稅額權益息息相關。如何確保雙方在公平性的關鍵在於 發票開立的完整性與合規性,以及 未來進項稅額抵扣的合理性。
法人發生不動產交易的進項憑證如何保障權益
1. 確保發票類別正確
- 根據台灣《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》,不動產交易應開立統一發票或收據,依賣方身份決定是否須開立統一發票。
- 若賣方為一般營業人,需開立統一發票,買方可據此申報進項稅額抵扣。
- 若賣方為非營業人或免稅營業人,只能開立「收據」,買方無法抵扣進項稅額。
2. 未來抵扣稅額的標準
- 一般商業用途:若買方為一般公司行號,購買辦公室或廠房作為營業使用,則進項稅額可100%抵扣。
- 部分應稅、部分免稅使用:若不動產同時用於應稅與免稅業務(如銀行、保險業),需依可扣抵比率計算可抵扣進項稅額。
- 自用或出租非營業用途:若購買後作為自用或租給非營業人,則不得抵扣進項稅額。
3. 賣方指定比率應如何因應
- 合理訂定銷售額與稅額分配
- 賣方應確保發票金額與實際交易價金相符,避免低報價格或拆單開立,以降低買方未來稅務風險。
- 確認發票類型與適用稅率
- 若賣方開立應稅發票(5%營業稅),買方可取得可抵扣之進項稅額。
- 若屬免稅交易(如某些特定用途的不動產),則無法開立含稅發票,買方需確認稅負成本。
4. 實務上如何保障買方權益
- 簽約前確認發票開立方式:買方應在合約中明確載明賣方應開立發票,並確認可抵扣稅額,以避免日後爭議。
- 確認賣方的營業身分:向賣方確認是否為一般營業人,以確保發票開立的合法性與完整性。
- 稅務規劃與財務試算:買方財務人員應事先試算交易成本,確保買賣後不會有額外的稅負影響。
辦公室與廠房交易中的發票開立,影響到買方的進項稅額抵扣權利。買方應確保賣方開立合規發票,並針對稅額抵扣標準與賣方指定比率進行事前確認,以避免交易完成後發生稅務損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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